当一个人不再愿意比较,而愿意尊重这种差异性,这个心态会是什么样呢?
当我看到了吴军老师在《富足》第三部分“认知跃迁、经历和体验”部分的第一篇章《经验比理性更重要》的时候,内心中下意识地有些排斥。
人类社会中,有两种彼此看不上甚至被批判的思想主义: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2025年年末,有一个现象就是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的部分。很多人都开始细抠法条的文字。全民守法、全民学法是好事,但是法律本质是处理合作和处理纠纷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实际都是理性思维指导下指定的规则。
然而,社会中的很多现象是复杂的,法律的修订永远是滞后于人类发展而非具有预见性的。世界上最喜欢通过理性设计制度的国家有两个:法国、德国。作为大陆型国家,他们能够通过找出世界的共性来解决,所以笃信理性主义的人,往往把自己的想法当成理性,然后按照自己的意愿构建所谓的完美世界。现实中,理性主义中很多合乎理性的结论和做法本身可能就是错的。即便是“正确的理性”,在实施过程总也可能产生和想法相反的结果。
通往地狱之路是由天堂的梦想铺就的,因此警惕人们要防范“理性的自负”。
——哈耶克
那么经验一定是对的吗?海洋法系地区在判决案件的时候遵循的就是“判例原则”。别人这么判,所以我就这么判。重视传统、重视经验固然能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比如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就是遵循经验来慢慢改进,而非把教条加入到改革之中。但是传统和经验的这种文化这正是我自己也面临的一个问题:在最近学习理论的时候,会发现我们现在构建社会主义文化的时候,就是围绕从传统经验中找出共性,也就是经验与教条的交织点。而经验,夸张一点说就是文化。
原来,文化实际上就是作为经验沁入社会的润滑剂。现在很多技术侵入到的艺术中,其实就是用教条来驯化经验的领域。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教条和经验之间其实是有一个过渡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