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4岁男童不小心触碰女性臀部而被该女子大闹的事情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而人们评论“和稀泥”式的某基层公权力机关的做法则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你弱,你好说话,所以‘按闹分配’,劝人让一步”的事情我相信不是偶然发现的事情。
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两年多的诉讼和反驳,最终在H市中院画上了一个句号。据说,当时不断下判决的某基层法院法官受到了利益的惩戒,这才停止了这种不合理的打压。孰真孰假,已经不重要了。然而,这种故意“风险转移”的行为,时间久了,这种反对称性的做法真的会在某一天导致整个系统的运行崩溃。
学习法律历史的人们往往会接触到两本经典。一本是汉谟拉比法典,一本是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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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被认为是人类现存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核心内容就是:人与人交往中建立对称关系,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防止有人转嫁隐藏的“尾部风险”(概率极低事件发生的风险)。比如说,当一个建筑师建造的房子倒塌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该建筑师应该被处死。而所谓的“尾部风险”就是将这个房屋倒塌的风险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掩盖只有他们内部人才知道的“脆弱性”,并且随时准备在事件发生前远远离开。
从上面的内容,我突然想到了许家印的事情。在过去狂奔的那些年,可以看到的是“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先挣一个小目标”的事情把很多人都弄得疯狂起来。其实不只是国内,美国国债自从脱离了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而不断靠举债维持整个美国联邦运转的时候。就看出来一个问题,世界上以联合国运转的体系本质上的“风险共担”逻辑已经接近失效了。各个国家实际上都不愿意共担哪些风险。
怎么判断哪些人、哪些机构容易甩锅呢?有一个迹象很有意思,就是那些处在道德高地,然后背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在职场上,要经常做这样的事情。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该怎么具体实施呢?
往往向无辜者转移风险,无非就是这样的。
首先,管好自己的事情;
其次,当他人询问时,只提参考意见,不要代替他人决定什么对对方有利。
最后,要告诉对方不利比告诉对方有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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