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听过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对第一句歌词中所提到的《汉谟拉比法典》比较熟悉。这部法典就是在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中所产生的。我们就先从这个重点开始入手。
汉谟拉比法典
由于人和人之间没有安全感,冲突不断。为了将这些冲突扼杀在萌芽状态,美索不达米亚人编纂了许多完备的法典。最重要的就是这一部《汉谟拉比法典》,它的目标是希望一劳永逸、事无巨细规范所有的社会关系。
显著特征
1.奉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倘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倘彼折断自由民之骨,则应折其骨。”(法典第196、197条)
2.阶级歧视,对下层社会的赔偿低于上层社会:“倘自由民之子打与之同等的自由民之子,应赔银一明那。倘自由民之奴隶打自由民之子一颊,则应割其一耳。”(法典第203、205条)
3.商业社会保护财产的严格规定:“自由民窃取神殿或宫廷之财产者应处死;收受其赃物者亦应处死。”(法典第6条)
4.大量涉及“福利制度”的条款,包括每年规定基本商品的价格,利息最高不得超过20%,对家庭关系做出详细规定,保证度量衡的准确,城市有责任对未破获的抢劫和凶杀案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如强盗未能捕获,被劫者应于神前发誓,指明其所有失物,则盗劫发生地点或其周围之公社及长老应赔偿其所失之物。”(法典第23条)
5.前现代民族所特有的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静态观念。由是之故,法典被视为出自神的指示,用法律的正义造福人类,任何胆敢篡改法典的统治者,都将蒙受名目繁多的深切诅咒:“注定其统治动摇,国祚短暂,饥饿连年,天日无光,死不旋踵……其城市毁灭,其人民离散,其王位灭绝,其姓名及国号无传……[在下界]使其灵魂干涸。”(法典,结语)
这个法典中体现出的正是我们上面所说的不平等。
比如婚姻的意义在于,如果一个女人生病、残疾或养老有了保障。在婚事上拿主意的人是女方的父亲,如果父亲去世,则拿主意就是母亲或长兄。丈夫是法律承认的一家之主,妻儿必须对他毕恭毕敬。如果为了还债,可以将妻儿当做物品典当或者卖掉。
依照法律,男人可以娶多个老婆,用于满足欲望并保证有子嗣,想要离婚也只需要宣布妻子不能生育、挥霍浪费或者蔑视丈夫。但是女人想要离婚,就必须接受调查,“倘她贞洁无过,而其夫经常外出,且对之凌辱备至,则此妇无罪,她得取其嫁妆,归其父家……倘她不贞洁而常他往,使其家破产,其夫蒙羞,则此妇应投于水。”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实际上是千百年间印欧人与闪米特人争夺肥沃的两河流域的历史。直到现代,这一地区持续不断地遭受外来入侵,继汉谟拉比之后,相继入侵的有赫梯人、亚述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突厥人和西方人。
由于出现了国家与阶级等,那么就需要有一种确认产权的东西出现。在这里,出现了楔形文字。
最初的楔形文字由图形符号组成,书吏用简单图形画出牛、羊、谷物、鱼以及任何需要记录的东西。不久,象形文字的书写有了固定模式,不再任由书吏凭艺术想象任意发挥。从此,文字的刻写和阅读有了统一标准,但还有一个基本问题尚待解决,即象形文字无法表达抽象概念。
公元前2900年,楔形文字的符号从最初的大约2000个减少到600个左右。这是一个巨大的改进,但比起日后腓尼基人和希腊人发明的字母,楔形文字仍过于复杂,这就需要有人能够掌握这门艰深的书写技艺,唯有书吏能写会读楔形文字,从而享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

人生来就是为神服务的,而神的意志和作为又是人所无法预知的。为此,苏美尔人想尽一切办法,试图预测虚无缥缈的未来。一个办法是解释形形色色的预兆,尤其是梦境。另一个办法是祭牲剖肝占卜术,即通过查看祭祀动物的肝脏,占卜吉凶祸福。前面提到的占星术也被用来预测人的命运,研究天体对想象中的吉凶祸福的影响。最后,每个苏美尔人都供奉一位人格神,以求获得神的保佑。这种人格神可以将个人愿望和需求传递给凡人无法企及的大神。
